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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将建立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

时间: 2024-01-10 04:40:31 |   作者: bob官方最新入口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建立“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入库专家职责是什么,入库专家类别有哪些?专家人选推荐程序有哪些?

  了解、掌握和研究市政公用行业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参与研究和制订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科学技术发展的策略、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年度科技计划以及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的选题论证工作;

  参与重大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其规划设计的具体方案、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等的审查,承担委托专项工作;

  接受建筑设计企业邀请,参与重大市政公用设施的可行性研究、选址、设计、施工和运营等各阶段的论证工作,并对论证意见承担对应的责任;

  协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市政公用行业有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及提供政策咨询;

  (十)市政公用专家组。下设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专家组、城市桥梁专家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家组。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拥有非常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二)熟悉市政公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主持过不少于3项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勘察设计、科研工作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不少于5项大型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工作,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四)年龄一般应在70岁以下(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全国、云南省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大师不受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胜任专家工作。

  (五)本人自愿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我省市政公用行业各项论证、评审等相关工作。

  (一)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填写《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单位申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核实,保障人员,材料真实性,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三)部门初审。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单位申报材料来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汇总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属(管)及以上企业直接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集中审核。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真实的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组织评审会对推荐人员进行筛选、审核。

  (五)网上公示。评审确定的专家名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4月8日前将专家推荐资料(推荐表、照片、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340办公室(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邮编:650228),同时将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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