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4-17 08:06:57 | 作者: bob官方入口
1.购房申请人应当以《国有直管公房租借证》载明的承租人为准,且有必要树立正常租借联系;
3.凡已购买过国有直管公房、单位公房、公房拆迁购房(或享用拆迁、征收、收买钱银补偿)、经济适用住所、安居房、集资建房和解困房的,不再享用本次购房;
(一)2020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的出售价格应当按本年度国有直管公房出售基准价评价后确认。各类地段评价基准价为:
1.甲类地段中心价512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车库1450元/平方米;
(二)超面积部分(超越70平方米)价格应当结合市场价评价后出售。各类地段中心规范价为:
(三) 2020年度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应当结合住所地段、成新、层次等要素评价出售,并给予一次性付清房款10%的优惠。
(四)国有直管公房出售时,按住所30元/平方米、跃层和自行车库15元/平方米,由售房单位从售房款中提留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修理基金(如承租的公房存在自购面积的,由购房人按上述规范自行缴付自购面积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修理基金);购房人另按房改成本价的1%缴付共用部位共用设备修理基金。
受理地址:嘉兴市房地产物业有限公司(原榜首医院原址南侧姚家埭仓弄4号)。
挂号受理暂定时刻: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作业日)。(具体视疫情开展情况而定)
嘉建〔2021〕1号嘉兴市建设局 嘉兴市城乡住所作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市区现住国有直管成套公房出售的告诉(方针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