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并非“荒田”违规栽培切不可为_产品中心_bob官方最新入口_bob官方最新下载 
产品中心
产品中心

公路用地并非“荒田”违规栽培切不可为

时间: 2024-02-14 05:51:55 |   作者: bob官方入口

  近期,南宁市交通运输归纳行政法令支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法令支队”)法令人员在对国道G324线公路打开路政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沿线部分乡民占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栽培玉米、甘蔗、芭蕉树等农作物,此举极易构成公路路基塌方、边坡水土流失,搅扰车辆正常行进,危及行人、行车安全,存在比较大危险。

  市交通法令支队当即与邕宁公路维护中心、刘圩镇政府及当地村委取得联络,构成联动合力,对国道G324沿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农作物打开会集整治举动。一天内整理了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栽培的农作物3000多株,有用维护了近6公里长的公路路产路权,保证了公路运输安全疏通。

  在整治举动中,法令人员从始至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准则,自动联络当地政府及村委,经过向当地乡民宣贯有关公路法令和法规,让乡民认识到占用公路用地栽培农作物归于违反法令行为。乡民在承受普法教育后,均能较好地合作打开整治整理作业。因为乡民栽培的农作物没有影响公路疏通,故法令人员未对违规栽培的乡民进行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方法》第三十七条规则,公路用地包含:公路两边边沟以外不少于1米的用地;公路两边无边沟的,为公路路缘石外不少于5米的用地,有征地界限的,从其界限;已征收的公路建设用地;为建筑、维护公路建于公路沿线的有关公路隶属设备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积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使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许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疏通的活动。

  《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第十六条规则,阻止将公路作为查验车辆制动功能的试车场所。阻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积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栽培作物、放养家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燃烧物品、使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许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疏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条规则,交通主管部门、公路办理机构负有办理和维护公路的职责,有权查看、阻止各种侵吞、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隶属设备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规则,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则,构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许影响公路疏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中止违反法令规则的行为,能够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公路是为广大群众快捷出行供给有力交通运输保证的公益设备,遭到法令和法规的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不合法占用公路或公路用地及隶属设备。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栽培作物、摆摊设点、堆积物品、放养家畜、燃烧物品、打场晒粮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疏通的行为都属违法,切勿贪心一时利益,触及法令红线;(阮晓莹 黄莉茜 唐甜)